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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煙凈化器|濟南印發《落實<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強化措施>餐飲油煙治理工作方案》。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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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10-31 11:20作者:科怡環保 近日,濟南市城市管理局、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濟南市生態環境局三部門聯合發文,加強餐飲油煙治理。首次明確市場監管部門應對新設立的餐飲場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批準。 雖然《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明確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但在濟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環節,經營場所是否符合《大氣污染防治法》中開設油煙餐飲店的要求,并不在核查之列。而實際工作中,對本不能開設的餐飲店的事中事后監管也常陷入僵局。 介于此,濟南市城市管理局、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經過認真研究,在10月21日已聯合印發了《落實<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強化措施>餐飲油煙治理工作方案》。 《方案》從加強源頭管控,嚴格事中、事后監管上,理清各自職責,全面開展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整治行動,讓監管環環相扣,督促落實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安裝油煙在線監測設備,確保餐飲油煙排放達標,減少大氣環境污染,解決市民頭疼的餐飲油煙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首次明確,市場監管部門在餐飲服務業經營者申請許可時,應對新設立的場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批準。 29日,濟南市城市管理局執法監督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方案》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有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部門在接到許可申請時,不符合《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的,也就不能批準。 除了依《大氣污染防治法》不能開設餐飲店的情況外,《方案》明確,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業項目,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安裝符合要求的油煙凈化設施,市場監管部門對新設立的場所符合規定的,要書面告知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把好源頭關口。 從10月21日開始至12月30日,根據部門職責和任務分工,將對餐飲服務業經營者進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完善監管臺賬。對不規范安裝、使用、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以及生態環境部認定油煙排放不達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將一律下達停業整改告知書,先停業后整改,整改驗收合格方可營業。 明年1月1日至3月30日,將對排查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對拒不整改的餐飲業經營者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在明年4月1日至12月30日,將進行“回頭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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